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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统治的艺术 中华帝国晚期的日常政治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作序书籍详细信息
  • ISBN:9787522506814
  • 作者:宋怡明 
  • 出版社:九州
  • 出版时间:2021-12
  • 页数:392
  • 价格:34.32
  • 纸张:胶版纸
  • 装帧:平装-胶订
  • 开本:16开
  • 语言:未知
  • 丛书:汗青堂
  • TAG: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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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4-06-14 07:11:21

内容简介:

本书以明代沿海卫所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袭军户制度下军户家庭与官府的互动,着重描述和总结了承担兵役义务的军户如何趋利避害,制订出种种策略以优化自身处境。他们既未公然蔑视 ,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与服从的“中间地带”运作,以期将需要付出的代价降到 ,同时使利益 化。

本书分三大部分,分别讲述了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的生活。本书的一大特色在于,运用了大量家谱、地方志、口述史等民间资料,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军户生活中有趣的故事。真实而鲜活的案例,辅以严谨、细致的考辨,构成了这本讲述百姓自身历史的社会史著作。


书籍目录:

登场的家族 1

中文版序一 5

中文版序二 7

导 论 悲苛政一门入军户? 叹凄凉三子死他乡

明代中国的日常政治 1

部分?在乡村

章 服兵役贤弟勇代兄? 分家产幼子竟承嗣

征兵、军役与家庭策略 31

第二章 藏祸心恶少诬富族? 噤蜚语军叔访故亲

士兵与亲属的新社会关系 87

第二部分?在卫所

第三章 乱海疆倭寇混真假? 犯走私官匪淆黑白

沿海卫所与海上走私 113

第四章 结连理戍兵入乡俗? 办卫学军官传书香

卫所里的新社会关系 155

第三部分?在军屯

第五章 遭构陷家门逢厄运? 诅书吏屯卒雪冤情

军屯内的制度套利 185

第六章 施巧计军户取民籍? 联乡谊一庙奉二神

屯军与百姓社会关系之处理 233

第四部分?余?音

第七章 认同宗异姓成亲族? 作始祖关帝显神威

明代军事制度的遗产 277

结 论 307

致 谢 339

参考文献 343

出版后记 367


作者介绍:

著者简介宋怡明(Michael Szonyi),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中国历史学教授,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明清及中国近代社会史学家。擅长利用历史人类学和田野调查方法研究中国东南亚地区的社会史。著有Practicing Kinship: Lineage and Descent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02),Cold War Island: Quemoy on the Front Line(2008),The Art of Being Governed:Everyday Politics in Late Imperial China(2018);编有The China Question: Critical Insights into a Rising Power(2018),A Companion to Chinese History(2017)。

  译者简介钟逸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硕士就读于牛津大学圣十字学院。研究兴趣包括中国现代史和华人华侨史。曾翻译毕可思(Robert Bickers)著The Scramble for China:Foreign Devils in the Qing Empire,1832—1914(尚未出版)。


出版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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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摘录:

导 论 悲苛政一门入军户? 叹凄凉三子死他乡明代中国的日常政治凡是 ,必有军队,用以保卫国土、攘外安内。很遗憾,这一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军事制度普遍存在,从这里入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们不仅能通过该制度了解 如何运作、互相影响。这是因为, 拥有军队,自然意味着拥有士兵。动员民众参军是 不得不面对的 常见的挑战之一。在历 的几乎每个 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 服务。如何动员民众参军? 的抉择,对军队的方方面面—从指挥结构到军事战略,从筹措军费到后勤补给—均意义重大,亦深刻地影响着在伍服役的士兵。

    本书讨论的是:在明代(1368—1644)中国东南沿海地区, 的军事动员决策所带来的影响。重点不在于相关决策造成的军事、后勤或财政后果,而是其社会影响,即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的生活。我将在本书中讲述一个个明代平凡家庭与 机构之间互动的故事,并考察这种互动如何作用于其他社会关系。明代百姓如何因应兵役之责?他们的行为引发了哪些 广泛的后果?这两个简单的问题,占据着本书的核心位置。

    万历年间(16 世纪晚期)生活于泉州近郊的颜魁槐,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从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两个问题的。“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我祖观田公六子,三死于是焉。弟故,兄代。兄终,弟及。在留守卫者一,毙于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着役,抵今垂八十载,每回家取贴,万里崎岖,子姓待之若平(凭)空开骗局者。然曾不稍加怜恤,窃恐意叵测,我家未得晏然安寝也。故纪伍籍谱末,俾后人有所据,稽考从戎之繇、勾清之苦,与二姓合同均贴始末,得先事预为之备焉。

    洪武九年抽军,本户颜师吉户内六丁,六都朱必茂户三丁,共合当南京留守卫军一名。先将正户颜丁应祖应役,乃观田公第四子,时年一十四岁,南京当军病故。勾次兄应安补役,逃回,称作病故。勾长兄应乾补役。洪武十四年,调征云南,拔守楚雄卫,百户袁纪下分屯种军。在卫二十八年卒,今有坟墩在。生子颜关、颜保。永乐八年勾军,推乾第五弟应崇起解补,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称作沉迷,将户丁颜良兴寄操泉州卫,至正统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户丁细苟补操。至景泰三年,将细苟起解楚雄,本户贴盘缠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三十匹。细苟到卫逃回,册勾将朱末初起解,本户又贴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九匹,到卫逃。册勾将朱真璇起解,又贴银一十两。至弘治间逃回,仍拘起解,又贴银十两。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册勾逃军。本府清理,审将朱尚忠起解,颜继户内津贴盘费银三十八两。二家议立合同:“颜家四丁当军百余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务要在伍身故。发册清勾,颜家愿替朱家依例津贴盘费银两。”至嘉靖廿一年,尚忠回籍取贴布匹银两,本家每丁科银一钱,计三十四两,余设酒呈戏,备银送行。至戊午,尚忠称伊行年六十有余,退军与长男,代我家当军焉。立合同,再年每丁约贴银三分。尚忠回卫,父子继殁。

    至万历壬午,孙朱邦彬回籍取贴。计二十五年,每丁依原谣出银七钱五分,除贫乏、病故、新娶,实只有银四十二两。彬嫌少,欲告状退役,又欲勒借盘费。故会众与立合同,每丁年还银六分。癸巳,朱仰泉取贴,本族还银不上四十两。朱家以代我当军不理,除往来费用,所得无几。大约朱邦彬既长,子孙在卫,退役虽非本心,无利亦岂甘代我家?若一解顶,买军妻、备盘缠,所费难量。若再来取贴,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

    颜魁槐笔下的悲惨故事,要从颜家在明代户籍制度中的身份讲起。颜家被朝廷编为军户。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人口中的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后文将对军户制度进行 加深入的探讨。目前,我们只需要知道,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并不是说军户中的每一个人——准确地说,每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通常而言,每户一丁。颜家的情况有些复杂。他们和朱家——当地的另一个家族——共同承役。换句话说,两家须联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颜家负主要责任。颜朱两家组成了所谓的“正贴军户”。洪武九年(1376),颜朱两家被征入伍,颜氏家长颜观田率先出丁,以确保两家履行义务。他选择让第四子颜应祖服役。应祖当时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就被遣往远方的南京戍卫。他在伍时间很短,到京师后不久便因病身故。颜家随后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应祖。这个孩子也没服役多长时间,就当了逃兵,不知所终。颜观田别无选择,只得继续出丁。这次他态度一变,命令六个儿子中的老大应役。

    洪武十四年(1381),颜家长子被调往千里迢遥的西南边疆,戍守云南楚雄卫。他在那里终身服役,再未回乡,于永乐八年(1410)去世。勾军官吏第四次登门。颜观田已是风烛残年,却不得不再择子顶补。新兵甚至连驻地都没见着,就在长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颜观田去世时,他六个儿子中的四个服过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离世或逃亡; 的“幸存者”,则远离家乡,在西南丛林卫所里度过余生。

    之后的十多年,颜朱军户没有再派人当兵。这可能要感谢负责相关文书的书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到了宣德三年(1428),明军兵力严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军伍,勾补逃军,力图填满缺额。部分官员认为,士兵驻地远离本乡是军队失额的原因之一。有些新兵在漫漫长途中患病、死亡,颜观田的两个儿子就是如此;有些则如同颜家的另一个儿子,宁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难再见。军队的对策,可被称为“自首政策”:若负有补伍之责的男丁主动向官府自首,他将得到清勾官吏的保证,不会被送回本户原来服役的远方卫所,而是在家乡附近就地安排。颜良兴,这名年轻的颜氏族人于是借机向朝廷自首,成功改编到不远的泉州卫服役。他于十年后去世。至此,颜家已经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

    颜良兴身故后,颜家再无役龄男丁。于是乎,替补军役的责任转移到了“正贴军户”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朱家先后派出四名族人参军。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已,“自首政策” 终破产。朱家的 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 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顶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的替役者。

    时至嘉靖六年(1527),颜朱军户服役已超过一个半世纪,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 ,想要找到长远的解决方案。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简明的合同,其内容迄今仍留在颜氏族谱之中。当时正在服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毕生服役。(合同赫然写道:“务要在伍身故。”)颜家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军装盘缠,以确保他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事与愿违,该方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嘉靖三十七年(1558),朱尚忠自云南归来,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已经当了六十年的兵,想要退役,并希望达成一笔交易:朱尚忠承诺,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后代子孙会永世承担兵役,作为交换,两家人须定期支付银两。尚忠的儿子和孙子相继补伍,这将使颜家免于世代当兵,转而以金钱代役。只要持续付钱,颜家就再也不必担心会有官吏将颜氏族人推上战场。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不仅包括两家的族际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两百多年前,颜家被征入伍;而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谓的“宗族”。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在西南边疆的正军,将会定期收到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终于解决了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两家成员肯定如释重负。但故事尚未结束。新合同订立二十五年后,朱尚忠之孙回到家乡,抱怨酬劳太少,要求重修条款。颜家自度别无他法,不得不答应。他们提高了人头费,以应付新的、 多的军装开销。

    颜魁槐的记述止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呼吁族人凡事要通情达理,满足朱家后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正军回来索取 多盘缠,族人务必“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颜氏族人也许没什么机会遵行颜魁槐的嘱咐,因为半个世纪后,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军队动员问题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针。

    颜魁槐受过良好的教育,科举及第,仕途得意。但是,他的记述不是站在学者或官僚的角度写下的。它既非哲学沉思,亦非政策分析,只是一份家族内部的文书,被录入族谱,主要供族人浏览(我们将在后文的讨论中发现,颜魁槐也意识到,有朝一日,这份内部文书可能会作为呈堂证供交由判官过目)。它阐明了颜家为满足朝廷要求而做出的各项安排,并证实着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时间跨度逾两百年,几乎与明王朝相始终。



原文赏析:

“日常反抗行为”包括小偷小摸、故意拖延、冷嘲热讽、溜之大吉,等等。通过这么做,各地军户百姓竭力维护自身利益,对抗上司和朝廷的种种要求。人们一般也不会记下这类随机策略。

这部分是本书作者研究之外的话题,但对日常反抗行为的提炼简直太到位了。规训之下的民间智慧真有趣,在服从与反抗中彼此制衡,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技术与生产力会发展到令人瞠目结舌,而人的需求内核其实差异并不大。


在处理和国家代理入之间的关系时,军户也会运用策略,一方面,尽可能与他们保持距离,并设法以最低的代价服从他们的命令;另一方面,如随后几章所示,军户会操弄由循规蹈矩而获得的资源,从而在其他方面获得好处。这些家庭策略有些共同原则呢?

策略制订的第一个核心原则是:将国家的要求具体化、集中化,将其尽可能地限制在一个越小越好的范围内,从而使家族成员远离国家的干涉。

策略制订的第二个核心原则是:提升可预测性,无论是雇佣宗族以外的入代役,还是争取让某位族人同意补伍,抑或是安排特定群体轮流定期服役,以上种种策略都是为了让人更容易地提前知悉:谁人将会去补伍,以及他将何时被解送参军。

策略制订的第三个核心原则是:替补军役的公平伦理。


族谱能够告诉我们的是百姓在面对问题时实际的解决办法,以及他们认准时机、把握机会的能力。当然,族谱没有直接书写他们的策略,只是平铺直叙地交代了他们做了什么,或仅仅抄录了一份成文协议或合同。所以,我们必须凭直觉判断他们所作所为背后的动机与目的。


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总是寄生于非正规过程,虽然正式制度并不承认非正规过程的存在,但没有它们又无法生存;同时,没有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也无法自我创造或保持。

詹姆斯・斯科特( James Scott)

《国家的视角》


当“轮替”策略按计划实行时,无论是军队失额被填补的概率,还是正军坚守岗位的记录,均能得到提升。同时,它减轻了国家代理人的负担,降低了他们在监督和确保军户服从制度中所付出的成本。部分官员之所以对该策略青眼相加,也许是因其与明朝“祖宗之法”的基本取向不谋而合一一将维持国家运作的成本转嫁到属于社会最低阶层的百姓头上,依靠地方的自发性搞定一切事务。


阿夫纳・格雷夫( Avner Greif)认为,使用国家语汇能够降低办理事物的成本,因为各方能互相理解。但这不是唯一原因。利用国家语言表现乃至证明自己遵守国家的规定,也可能给自己往后与其他人—— 不只是国家行为者,还包括其他非国家行为者——打交道提供不少方便。使用国家语言,使事物办理更有可能看起来受到官方认可。因此,国家提供的先例便成了将来对其他行动者发起诉讼的资源。这部分地解释了为何一些家族会将法律判决刻在立于宗祠的石碑之上,或将官方文书抄族谱。使用国家语言,便是在助国家的合法性和权威,并将之转化为一种政治资源,以求实现自身的目的。如此看来,国家既可以是一种专制权力的工具,也可以是一种创造权力的工具。明代国家既是一个攫取机构,也是一个授权机构。


其它内容:

书籍介绍

编辑推荐

/ 荣获美国《选择》杂志2018年度“杰出学术著作奖”。

/ 厦门大学教授郑振满、耶鲁大学教授濮德培、《逃避统治的艺术》作者詹姆斯·斯科特盛誉推荐,《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主任科大卫倾情作序。

/ 由小历史见大 历史,由百姓小故事讨论时代大问题。从明代军役制度及军户的因应策略入手,再现政策与人性的博弈,反思明朝治国得失,促使我们思考什么是好制度。

/ 宋怡明教授普通话流利,熟知福建风土人情,有近三十年田野调查经验,收集了大量家谱、地方志等第一手民间资料。他作为以历史人类学研究为标志的“华南学派”第三代学者之翘楚,经常引用他口中的“祖师爷”傅衣凌先生的话:历史研究不可以在图书馆做,要去跑田野。

媒体推荐

在中国大一统的王朝体制中,民间社会形成了灵活多样的应对机制。《被统治的艺术》论述明代军户群体的生存策略,对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社会形态富有启迪意义。

——郑振满,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

这部颇具启发性的著作运用了大量史料,创造性地将过去与现在联系起来,是近年来出版的对明清中国社会关系最复杂、最生动的描写之一。

——濮德培(Peter C. Perdue),耶鲁大学历史系教授

本书睿智而有力地将微观历史与宏观历史融为一炉,在长时段中探索人们如何在表面的顺从下进行抵抗。作者通过历史的放大镜审视明代的征兵制度,意在展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操纵策略。

——詹姆斯·C. 斯科特(James C. Scott),耶鲁大学政治系教授

内容简介

本书以明代沿海卫所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袭军户制度下军户家庭与官府的互动,着重描述和总结了承担兵役义务的军户如何趋利避害,制订出种种策略以优化自身处境。他们既未公然蔑视权威,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与服从的“中间地带”运作,以期将需要付出的代价降到最低,同时使利益最大化。

本书分三大部分,分别讲述了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的生活。本书的一大特色在于,运用了大量家谱、地方志、口述史等民间资料,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军户生活中有趣的故事。真实而鲜活的案例,辅以严谨、细致的考辨,构成了这本讲述百姓自身历史的社会史著作。


精彩短评:

  • 作者: 康康 发布时间:2024-03-17 21:41:57

    我们自古以来擅长做“制度套利”的事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能在夹缝当中找到生存的空间;也非常擅长找到平衡的方法,乐意牺牲小我以追求后代/集体利益最大化。

  • 作者: 格野 发布时间:2024-01-30 20:53:07

    本书作者通过田野调查,运用大量的地方志、家谱和口述史等史料,通过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例来向我们讲述了明代沿海卫所的相关情况,从中我们可以对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的生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感受到这些军户们是如何在军事制度下“反客为主、移花接木”的,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 作者: 阿米可翡翠 发布时间:2024-01-22 09:26:39

    非常明显的斯科特的思路

  • 作者: Skyer.AI 发布时间:2024-02-15 19:30:58

    小处探究,见微知著,挺不错!

  • 作者: 不早了 发布时间:2024-02-07 17:44:27

    本书的核心观点:明朝乃至清朝初年东南沿海地区卫所的军户,在国家规定与社会实践的缝隙中游走,日常采用了优化处境、近水楼台、制度套利以及诉诸先例四大策略,以求得在顺从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家族及个人谋求利益最大化,而地方长官在保证正军名额、税收的前提下给予民众非正式组织的活动空间。这种“灵活游走”的被统治的艺术其实很熟悉吧?只是有些事只能在历史中总结(这也是为什么有所删减,which有些内容不删也不会觉得怎么样,删减了之后反而会拎出来仔细品味),而且系统性学术性地加以总结整理总是好的。但是有些非核心的发现反而更新鲜:明代统治阶级“集权的简约治理”理念;明代军户占据全国户数的比例之高;“解域化”与“再域化”概念的提出;亲属结构也是政治选择的产物;国家语言的使用;明代的东南沿海地区商品化进程等。9分

  • 作者: CoCo陶可可 发布时间:2021-05-03 11:48:16

    2021,0195。


深度书评:

  • 悲苛政一门入军户,叹凄凉三子死他乡

    作者:后浪 发布时间:2019-11-29 14:21:17

    本文为《被统治的艺术》导论

    如果“规训”(discipline)之网确实处处变得更加清晰、将更多人牢牢套住,那么对以下问题的求索便显得愈加迫切:整个社会是如何反抗堕入此规训之网的?众人是通过哪些惯用的(亦即日常而“微不足道”的)手段操纵规训的机制,以求在顺从中加以规避? 最后,又是怎样的“运作方式” 构成了组织社会经济秩序的缄默过程的对应之物?

    —— 德塞尔托(Michel de Certeau)《日常生活的实践》

    凡是国家,必有军队,用以保卫国土、攘外安内。很遗憾,这一历史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军事制度普遍存在,从这里入 手做研究往往卓有成效。我们不仅能通过该制度了解国家如何运作、 如何动员和分配资源,而且能以之探索国家与其人民如何互相作用、互相影响。

    这是因为,国家拥有军队,自然意味着拥有士兵。动员民众参军是国家不得不面对的最常见的挑战之一。在历史上的几乎每个国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国 家服务。如何动员民众参军?国家的抉择,对军队的方方面面——从指挥结构到军事战略,从筹措军费到后勤补给——均意义重大,亦深刻地影响着在伍服役的士兵。

    本书讨论的是:在明代(1368—1644)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国家的军事动员决策所带来的影响。重点不在于相关决策造成的军事、后勤或财政后果,而是其社会影响,即军事制度如何形塑普通百姓 的生活。我将在本书中讲述一个个明代平凡家庭与国家机构之间互动的故事,并考察这种互动如何作用于其他社会关系。明代百姓如 何因应兵役之责?他们的行为引发了哪些更广泛的后果?这两个简单的问题,占据着本书的核心位置。

    万历年间(16 世纪晚期)生活于泉州近郊的颜魁槐,为我们留下了一段翔实的记述,从中可以看到他的家族是如何回答上述两个问题的。“伤哉!”他以哀叹开篇,接着写道:

    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我祖观田公六子,三死于是焉。弟故,兄代。兄终,弟及。在留守卫者一,毙于滇南者二。今朱家自嘉靖六年着役,抵今垂八十载,每回家取贴,万里崎岖,子姓待之若平(凭)空开骗局者。然曾不稍加怜恤,窃恐意叵测, 我家未得晏然安寝也。故纪伍籍谱末,俾后人有所据,稽考从 戎之繇、勾清之苦,与二姓合同均贴始末,得先事预为之备焉。 洪武九年抽军,本户颜师吉户内六丁,六都朱必茂户三丁,共合当南京留守卫军一名。先将正户颜丁应祖应役,乃观田公 第四子,时年一十四岁,南京当军病故。勾次兄应安补役,逃 回,称作病故。勾长兄应乾补役。洪武十四年,调征云南,拨 守楚雄卫,百户袁纪下分屯种军。在卫二十八年卒,今有坟墩 在。生子颜关、颜保。永乐八年勾军,推乾第五弟应崇起解补, 在途不知日月病故。

    至宣德三年,称作沉迷,将户丁颜良兴寄操泉州卫,至正统三年戊午故。勾朱必茂户丁细苟补操。至景泰三年,将细苟起 解楚雄,本户贴盘缠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三十匹。细苟到卫逃回,册勾将朱末初起解,本户又贴银二十二两五钱、棉布九匹, 到卫逃。册勾将朱真璇起解,又贴银一十两。至弘治间逃回,仍 拘起解,又贴银十两。正德十一年,又逃。嘉靖六年,册勾逃军。 本府清理,审将朱尚忠起解,颜继户内津贴盘费银三十八两。二 家议立合同:“颜家四丁当军百余年,俱各在伍身故。朱尚忠此去, 务要在伍身故。发册清勾,颜家愿替朱家依例津贴盘费银两。”

    至嘉靖廿一年,尚忠回籍取贴布匹银两,本家每丁科银一钱,计三十四两,余设酒呈戏,备银送行。至戊午,尚忠称伊行年六十有余,退军与长男,代我家当军焉。立合同,再年每 丁约贴银三分。尚忠回卫,父子继殁。

    至万历壬午,孙朱邦彬回籍取贴。计二十五年,每丁依原谣出银七钱五分,除贫乏、病故、新娶,实只有银四十二两。彬嫌少,欲告状退役,又欲勒借盘费。故会众与立合同,每丁年还银六分。癸巳,朱仰泉取贴,本族还银不上四十两。朱家以代我当军不理,除往来费用,所得无几。大约朱邦彬既长, 子孙在卫,退役虽非本心,无利亦岂甘代我家?若一解顶,买军妻、备盘缠,所费难量。若再来取贴,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 庶无后患。

    颜魁槐笔下的悲惨故事,要从颜家在明代户籍制度中的身份讲起。颜家被朝廷编为军户。在明代大部分时间里,人口中的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军队的核心力量。后文将对军户制度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目前,我们只需要知道,军户必须世世代代为军队提供军人。并不是说军户中的每一个人—准确地说,每个男丁—都要当兵,而是说他们有义务为军队提供一定数目的人员。

    通常而言,每户一丁。颜家的情况有些复杂。他们和朱家—当地的另一个家族— 共同承役。换句话说,两家须联合派出一名士兵,其中颜家负主要责任。颜朱两家组成了所谓的“正贴军户 ”。 洪武九年(1376),颜朱两家被征入伍,颜氏家长颜观田率先出丁,以确保两家履行义务。他选择让第四子颜应祖服役。应祖当时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 就被遣往远方的南京戍卫。

    他在伍时间很短,到京师后不久便因病身故。颜家随后派出另一名幼子接替应祖。这个孩子也没服役多长时间,就当了逃兵,不知所终。颜观田别无选择,只得继续出丁。这次他态度一变,命令六个儿子中的老大应役。

    洪武十四年(1381),颜家长子被调往千里迢遥的西南边疆,戍守云南楚雄卫。他在那里终身服役,再未回乡,于永乐八年(1410)去世。勾军官吏第四次登门。颜观田已是风烛残年,却不得不再择子顶补。新兵甚至连驻地都没见着,就在长途跋涉中不幸病故。颜观田去世时,他六个儿子中的四个服过兵役。三人入伍不久即离世 或逃亡;唯一的“幸存者”,则远离家乡,在西南丛林卫所里度过余生。

    颜朱两家的流程示意图

    之后的十多年,颜朱军户没有再派人当兵。这可能要感谢负责相关文书的书吏粗心大意,未及追查。到了宣德三年(1428),明军兵力严重短缺,朝廷重新清理军伍,勾补逃军,力图填满缺额。部分官员认为,士兵驻地远离本乡是军队失额的原因之一。

    有些新兵在漫漫长途中患病、死亡,颜观田的两个儿子就是如此;有些则如同颜家的另一个儿子,宁作逃兵,也不肯和家人天各一方、永难再见。军队的对策,可被称为“自首政策”:若负有补伍之责的男丁主动向官府自首,他将得到清勾官吏的保证,不会被送回本户原来服役的远方卫所,而是在家乡附近就地安排。颜良兴,这名年轻的颜氏族人于是借机向朝廷自首,成功改编到不远的泉州卫服役。

    他于十年后去世。至此,颜家已经服了六十多年的兵役。颜良兴身故后,颜家再无役龄男丁。于是乎,替补军役的责任转移到了“正贴军户”的另一家人身上。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朱家先后派出四名族人参军。

    随着边防所需兵员有增无已,“自首政策”最终破产。朱家的第一名士兵又被遣回颜朱军户原本的驻地——西南丛林中的楚雄 卫。两家人都十分希望他能恪尽职守。逃兵屡禁不止,是明朝军队的大问题。对军户而言也是个大麻烦,因为他们必须找人顶补。为了阻止本户士兵逃亡,颜朱两家精心安排,为每位新兵准备银两和 棉布。表面上,这是“军装盘缠”;实际上,两家希望以此说服新兵留在军队。这个如意算盘落空了。在役士兵一次又一次地逃亡,官吏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勾取两家的替役者。

    时至嘉靖六年(1527),颜朱军户服役已超过一个半世纪,对其中的不确定性深恶痛绝,想要找到长远的解决方案。他们共同拟订了一份简明的合同,其内容迄今仍留在颜氏族谱之中。当时正在 役的朱氏族人是朱尚忠,他同意毕生服役。(合同赫然写道:“务要在伍身故。”)颜家为求放心,同意替朱家支付朱尚忠的军装盘缠,以确保他坚持履行两家的共同义务。

    事与愿违,该方案未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嘉靖三十七年(1558),朱尚忠自云南归来,提出一个新方案。他已经六十多岁了,想要退役,并希望达成一笔交易:朱尚忠承诺,自己的直系亲属和后 代子孙会永世承担兵役,作为交换,两家人须定期支付银两。尚忠的儿子和孙子相继补伍,这将使颜家免于世代当兵,转而以金钱代役。只要持续付钱,颜家就再也不必担心会有官吏将颜氏族人推上战场。

    颜朱两家起草的新合同比旧合同细致得多。其条文—同样被录入族谱 —不仅包括两家的族际安排,还包括颜氏自家的内部协议,即如何筹钱给付朱尚忠及其后代。近两百年前,颜家被征入伍; 而此时,颜观田的后代子孙很可能已有数百人之多。他们构成了所 谓的“宗族 ”。合同明文规定,宗族中的每名男丁须逐年缴付一小 笔款项,组成累积基金。准确地说,就是按丁摊派的人头费。而远 在西南边疆的正军,将会定期收到来自本基金的报酬。

    终于解决了一个旷日持久的难题,两家成员肯定如释重负。但 故事尚未结束。新合同订立二十五年后,朱尚忠之孙回到家乡,抱怨酬劳太少,要求重修条款。颜家自度别无他法,不得不答应。他们提高了人头费,以应付新的、更多的军装开销。

    颜魁槐的记述止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呼吁族人凡事要通情达理,满足朱家后人的全部要求。如果正军回来索取更多盘缠, 族人务必“处之以礼,待之以厚利,庶无后患 ”。颜氏族人也许没什么机会遵行颜魁槐的嘱咐,因为半个世纪后,明朝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清王朝,在军队动员问题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方针。

    颜魁槐受过良好的教育,科举及第,仕途得意。但是,他的记述不是站在学者或官僚的角度写下的。它既非哲学沉思,亦非政策分析,只是一份家族内部的文书,被录入族谱,主要供族人浏览(我们将在后文的讨论中发现,颜魁槐也意识到,有朝一日,这份内部文书可能会作为呈堂证供交由判官过目 )。它阐明了颜家为满足朝 廷要求而做出的各项安排,并证实着这些安排的合理性。它的时间跨度逾两百年,几乎与明王朝相始终。

    军户与日常政治

    像颜魁槐的记述这般,由家族成员出于自身动机撰写、继而被抄入族谱的文书,能够为本书的两个核心问题提供答案。这些文本,由普通民众写成,旨在处理、评论日常问题,或许是我们研究明代平民历史的最佳史料。

    在我们能找到的各种资料中,它们很可能最贴近百姓的心声。这些文本,不是从主导动员的国家 的角度,而是从被动员的民众的角度,揭露了明代军事动员的方方面面。它们诉说着生活在明代的百姓,如何一方面苦苦应对来 自国家的挑战,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国家提供的机会。我撰写本书的主要动力,就是要将百姓的巧思和创意告诉读者。

    我将努力论证,他们的策略、实践、话语构成了一套政治互动模式。这套模 式,不仅见于士兵之中,而且遍布社会的方方面面;不独属于有明 一代,亦曾显迹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时期。甚至在其他国家和地区, 也可寻见其身影。

    给这类互动贴上“国家与社会之关系”的标签,不见得错,但 这是对历史的“后见之明 ”,有简化问题之嫌,而且将国家和社会人格化了。社会由社会行动者—个人或家庭—构成,但每个社会行动者都在做着自己的选择。大部分时候,他们既不代表社会,也不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他们甚至不会产生这类想法。相反,他们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是他们认为对自己有益的事物。国家也非有意的,乃至协调一致的行动者。

    国家并不与民众互动,或者更准确地说,民众极少感觉到国家在和自己互动。民众的互动对象是国家的代理人:官员和胥吏。民众照章办事,造册登记,缴粮纳赋。我们可以从自身经验得知,在这类互动中,人们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 我可以不折不扣地遵循政府官员的指示,一丝不苟、尽心尽责地登 记各种文书簿册;我也可以拒绝服从这套程序,如果对方施压,我兴许会逃之夭夭,或者干脆揭竿而起。当然,民众和国家的绝大多数互动介于上述两个极端之间,对我们来说是这样,对古人来说也是这样。

    此外,虽然有些政治活动没有涉及与国家制度或国家代理人的直接互动,但这并不是说国家对这些活动而言无关紧要。国家的影响力无远弗届,无论其代理人是否在场。国家的制度和管理结构, 是世人生活背景的一部分。在颜魁槐的记述中,军队将领和征兵官吏均未现身。如果我们就此认为国家缺席了颜朱两家的族际交涉与内部磋商,那就未免太天真了。征兵制度是他们一切互动行为的背景。国家或许没有直接介入两家人的协商,但肯定是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这类协商很难被归入某一常见的政治行为范畴。可是,若无视其政治属性,将大错特错。

    其实,很多政治行为往往只是一种平凡而日常的互动:介于被动服从和主动反抗之间,不直接牵涉国家或其代理人。在这个中间地带,百姓间接地而非直接地与国家机构、规管制度及国家代理人打交道,反客为主,移花接木,以求其得以任己摆布、为己所用。百姓为了应付与国家的互动,琢磨出许多策略,我们该如何描述这些策略呢?显然不能简单地按照官方文书的说法,给 它们贴上“犯上作乱”或“行为不端”的标签。为了突破“顺从”“反抗 ” 二 元 对 立 的 局 限, 我 选 择 了“ 日 常 政 治 ”(everyday politics)

    这个术语。正如本·柯尔克夫烈(Ben Kerkvliet)所言:

    日常政治,即大众接受、顺从、适应、挑战那些事关资源的控制、生产或分配的规范和规则,并通过克制的、平凡的、微妙的表达和行为完成这一切。

    日常政治的“策略”,是一种本领和技巧,可以被掌握或传授; 或者说,它是一种“被统治的艺术 ”。这一概念的灵感,显然来自 福柯笔下的“统治的艺术”以及斯科特所说的“不被统治的艺术”。 正如福柯对“统治的艺术”之重心变化的描述,本书希望刻画出“被 统治的艺术”的历史。本书与斯科特的大作在书名上仅一字之差, 希望读者不要以为这只是在玩文字游戏。

    我想借此表明一个严肃的观点:明朝(及中国历朝历代)的百姓和斯科特笔下的高地居民(zomia)存在本质差异。前者的“被统治的艺术 ”,不是一道简单 的要么“被统治 ”,要么“不被统治”的选择题,而是就以下问题 进行决策:何时被统治,如何被“最恰当地”统治,如何让被统 治的好处最大化、同时让其弊端最小化,等等。

    对明代百姓来说,日常政治意味着不计其数的权衡斟酌,包括掂量顺从或不顺从的 后果、评估各自的代价及潜在的益处。 强调这些权衡斟酌,并 不意味着把百姓的所作所为简化为在理性选择驱使下的机械行事 (相反,他们是目标明确、深思熟虑的行动主体,通过有意识的努 力,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同时,也不意味着将他们的努力矮化 为“操纵体制……把自身损失降到最低”的一个程度。

    操纵体制 的现象很可能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但是,百姓如何操纵体 制,为何要这么做,为此动用了哪些资源,对体制的操纵如何重 塑了他们的社会关系……这些都是历史研究中有意义的,乃至亟 须探索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就要承认百姓有能力知悉自己 与国家的关系,并应付自如。换句话说,他们有能力创造自己的历史。

    本书将通过军户的故事,考察明代的日常政治。我们会结识彰 浦郑氏一家,他们通过修改族长遗嘱,解决了怎样在家族内部定夺 参军人选的问题;福清叶氏一家,他们通过维持与戍边族人的联络, 化解了地方恶徒的刁难;福全蒋氏一家,他们仗着自己在军中的地 位,参与货品走私和海盗活动。此外,还有很多很多人家,以及他们精彩绝伦的故事。

  • 北京地铁8号线海户屯考

    作者:朝凪 发布时间:2019-12-15 23:31:19

    前言:每天上班都坐地铁8号线,看到有一站为“海户屯”。正好最近读了《被统治的艺术》一书,姑且“学以致用”,小小的考证一番,也算是对于本书内容的整理,请各位大佬指正。

    海户屯站原名为木樨园桥南站,位于北京的丰台区的马驹桥镇附近。 在马驹桥镇,以“屯”字为结尾的村落有3个,即海户屯、壮丁屯和辛屯。

    海户屯中的“海”指的是南海子,也叫南苑。南苑地处古永定河道,在永定门外南二十里,元代时期名为“下马飞放泊”,意为离京城很近的意思。

    明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下令将元代的“下马飞放泊”四周筑起土墙,每面30里,各建大门一座,开辟了北大红门、南大红门、东红门、西红门,并命名曰“南海子”。

    当时内陆地区人们很少见到海,于是就把水汇之地称为“海子”,因为此地位于城南,故命名为“南海子”。在城北也有“北海子”,也就是今天的积水潭。

    明朝北京地图

    明朝统治者在南海子先后修筑了旧衙门提督官署、新衙门提督官署、关帝庙、灵通庙、镇国观音寺等,并修建了二十四园,开始养殖獐鹿雉兔等动物以供皇家打猎玩赏。

    到了清代,南海子更是成了皇家热门旅游景点,顺治皇帝在这里修建了元灵宫、旧衙门行宫和新衙门行宫(在原新旧提督官署基础上修建)。在旧衙门行宫处,他册封了自己毕生挚爱:董鄂妃。

    康熙曾亲临南海子进行了多次围猎、骑射、阅武活动,其中包含了十二次盛大的阅兵,史书称之为“南苑大阅”。

    总之,自明朝起南海子就成为了皇家度假村,而这座公园的日常运转离不开大量的杂役的劳动,于是南海子“设海户千人”,“自永乐定都以来, 岁时搜狩”。

    从南苑土地使用规划可窥一二

    简单来讲,“海户”就是在南海子从事蕃育鸟兽、栽培林木和种植蔬菜等工作的人。除协助围猎外,海户的重要职责是为宫府备办野味以及菜蔬、西瓜、果子等。明代时期曾多次抽宫人到南苑种菜。在《大明会典》《明英宗实录》《明宪宗实录》等书中有不少文字记录了这一史实:

    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年)“六月肃王瞻焰首送收留自宫人一十六名,命俱发南海子种菜。

    明宪宗成化三年(1465年) “六月直隶魏县李堂等十一名自宫以求进,命执送锦衣卫狱罪之,发南海子种菜。

    嘉庆二十六年(1582年)“海子供役净身男子一千五百九十六人,每名于京食月支米三斗。

    这些负责修缮、服役的海户被安排在北大红门、南大红门、东红门、西红门之外,他们的聚居之处,便被称为海户屯。马驹桥镇内的海户屯村,就在南海子东红门外迤北。

    海户屯除了在名字上直观地体现了海户的居住情况,从其当前土地规划与居民的户籍中我们也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到明朝以来的赋役制度与户籍制度在当今社会关系中的延续。据资料记载,当时管理海户的千户姓李,俗称“李千户”,目前居住在大红门地区的部分李姓族人就是李千户的后裔。 与海户屯隔河(古高梁河南支)相望的村落叫“壮丁屯”(从名字可知这是古代可以担任劳役的青壮年男子之居处),今壮丁屯中的刘姓家族的祖辈是曾管理南海子树木的壮丁。

    明末卫所分布热区图

    在明朝,明帝国的每个臣民都必须入籍。福建地方志有所记载,“国初,定闽中,即令民以户口自实...... 令其各以本等名色占籍。”由于明朝实行的是“配户当差”的办法,因此除了海户,在当时应当造办的各行都有各户。一般所知,明代的户有军、民、匠、医、阴阳、音声等,明律概称之为“军民驿灶医卜工乐诸色人户”。其中职业类别最重要者是民户、军户、匠户和灶户(负责产盐),这些职业都是固定且世袭的。在前文中,我们已经了解了“海户”的工作职责,但海户不仅是职业的指称,还是明代法律对于民众户籍的制度性管理。在明代史料中的“户”,既指承担特定赋役的户籍状态,又指承担赋役的社会群体,在大部分的资料中,“户”往往同时包括了这两点。

    民众除了主要供应民差的民户外,还以儒、医、阴阳;军户除了供应军役的军户之外,又有校尉、力士、弓兵、铺兵;匠中除承应匠役的匠户之外,还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养马的有马户、看陵的有陵户,管园的有园户,种菜的有茶户等等。

    明代的北京是全国徭役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杂役户种类和应役人数最多的地方,不同杂役户的佥充办法不尽相同。

    在《被统治的艺术》一书中,作者已颇为详尽地展示了军事制度如何借由国家代理人的层层转递存在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历史上几乎每个国家中,都有一部分人或自愿、或不自愿地以当兵的方式为国家服务。正如作者所言,对于历朝历代的人们来说,军事制度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普遍。通过剖析军事制度,不仅可以了解国家如何运作、如何动员和分配资源,而且能以之探索国家与其人民如何互相作用。科大卫在序言指出了《被统治的艺术》与一般“制度史”研究的不同,“我们研究’制度史’的朋友,喜欢装扮法律专家去讨论’制度’的所以然。正如这本书一样,我提议研究普通人在’制度’下怎样生活是更有意义的研究。”

    统治与被统治

    尽管我们往往认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但在《被统治的艺术》艺术中,宋怡明指出了在国家与人民的互动链条并不是极端的两头,相反国家的制度和管理结构成为了世人生活背景的一部分:国家并非是一个“有逻辑的、统一的行动者”,在古代的日常政治中,在国家与民众之间,还横跨着国家代理人这一层。民众往往很少直接感到国家在与自己有着直接的互动,而是在与官员和胥吏打交道的过程中,根据自身的利益制定出一套“被统治的艺术”。

    南苑狩猎

    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编为军户的影响远远超出替补军役本身,它将从根部彻底改变这个家族的财产继承方式和产权关系、家庭内部结构甚至祭祀活动。在明朝,受编为军户,意味着必须承担一项永久性的、世代相承的义务:为军队提供军士,戍守指定的驻地。

    因此,在《被统治的艺术》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宋怡明主要研究对象是军户,但其讨论的重心放在了军户制度影响之下,普通家庭如何在严丝合缝的体制下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我们不难发现在《被统治的艺术》中,不少军籍民众通过各种手段逃避严苛的军户制度与兵役之责。例如在第二章中,古田县中的苏氏家族就被指控逃避军籍。而在明后期,指控军户因正军逃逸而缺伍正是谋取不义之财的惯用手段(且相当有效)。

    回到南海子的海户,作为杂役的海户与十五世纪初永乐帝朱棣迁都北京有着密切地关系。《被统治的艺术》第一章中就介绍了明朝迁都北京后对军户建制的调整。在当时,为了发展新的京畿之地,保障自身安全,永乐帝下令在京郊勾取的新兵不得分派至远方卫所(即军户原本服役之地),而应直接留守北京周边的卫所。之后的继任者进一步推广了该政策,规定将新兵就原籍所近分派,但家有逃兵者例外。

    尽管如此,军户仍是一份沉重的命运。与担任着特殊任务的军官相比,海户、园户等差役的负担要相对轻一点,因此陵、坟、园、坛、 海等户往往成为了不堪杂役重负的民户的投充对象。

    在明代中叶以后,在北直隶,特别是顺天府,百姓则多投充力士、校尉、陵、坛、海等户以躲避差役。这种现象虽早就出现,但至正统、景泰年间已颇为严重,并引起了朝廷的关注。从《被统治的艺术》的种种描述中,我们大概也可以想象在历史的某个时期,一个不愿意承担兵役的家庭如何通过阳奉阴违、买通交换的方式成为“海户”。

    南海子的海户虽与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永乐年间开设苑囿时,从宛平、大兴等县佥拨民户充役,当时佥拨海户794户,有丁2300余人,其后还时常佥拨贴助海户。

    另一种是发遣自宫者应役,如弘治三年,命将民自宫者626名发南海子编充海户; 弘治五年,命将自宫者周英、 杜刚等共1050名送户部编充海户,常令筑墙种菜当差,逃者杀之,并将自宫者于刚等2246名发充南海子净军种菜; 嘉靖十五年,将净身男子李继2001名收充上林苑海户。

    由于各种杂役户本身都要承当一种特殊差役,可以抵充部分或全部杂役,因而朝廷给予他们一定的优免待遇。如,弘治十五年“令陵户、海户、坟户、庙户、坛户、园户、瓜户、 果户、米户、藕户、窑户、羊户,每户俱量留二三丁供役,其余丁多者,悉查出当差”。隆庆五年规定,“上林苑海户,永乐年间额设、正 德年间续补,及系正身充当者,准与全免差役; 若系添补,量行优免三丁,其余丁产,与民一体均编”。

    尽管各种杂役户都享受数额不等的优免待遇,但其经济负担和生活状况相差很大。大体说来,由外地佥拨来京的杂役户,受到的管制和盘剥一般都较重,逃亡者也比较多。如“宣德七年,行在户部奏上林苑监嘉蔬署菜户 200 余人逃还山西,请差官督捕。”

    明代大臣、诗人吴伟业就曾写过《海户曲》,描述了海户的困苦命运: “不知占籍始何年,家近龙池海眼穿。”

    弘治三年,以册立皇太子礼成诏告天下,其中一款云: “顺天府所属人民,多有私自投充陵户、海户及勇士、校尉、厨军,躲避粮差, 负累见在人户贫难者,所司查出,除本役外,其户下人丁悉照旧纳粮当差,以后不许私自投充。”

    但尽管奏议屡上,条例屡颁,但实际上投充以及陵、坟、 海等户滥用优免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缓解,投充海、陵、坟、园等户以规避徭役者仍大有人在。如嘉靖元年,顺天府尹石镗就曾上奏称: “弘治间,定各州县计亩征银之法,军需料价俱从此出。其文武职官及诸当优免者,止免人丁,不及地亩。近来差繁 赋重,援例、投充及陵、坟、海户一概优免,偏累小民,逃亡殆尽。请申明旧制,以苏民困。”得到允准。嘉靖九年时,世宗曾“令查各陵、坟、园 户及佃户,应该若干户,照所属州县地方繁简, 遇编审均徭,分别等第,另佥更换,替下人户,听当别差”。

    正如《被统治的艺术》所引,“人类学家不研究村庄,而在村庄里做研究”。宋怡明在此书中所讨论的并非只是东南沿海地区军事制度的影响,而是“利用来自一个地区的证据写成的中国日常政治史。”(克利福德•格尔茨)

    在此文中,我们通过回溯海户屯的历史以窥明朝劳役制度对于该区域自然和社会的影响。换一个角度来看,明朝的历史也借由海户屯向我们再次展开,这大概也是历史的片刻回声吧。

    参考文献:

    1.《明代北京杂役考述》 高寿先,《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4期

    2.《明代北京南苑考》 赵一沣,《呼伦贝尔学报》,2005年第13卷第3期

    3.《特殊的贱民》 黄阿明,《历史教学问题》2006年第2期


书籍真实打分

  • 故事情节:7分

  • 人物塑造:8分

  • 主题深度:7分

  • 文字风格:5分

  • 语言运用:4分

  • 文笔流畅:4分

  • 思想传递:8分

  • 知识深度:6分

  • 知识广度:8分

  • 实用性:9分

  • 章节划分:5分

  • 结构布局:9分

  • 新颖与独特:4分

  • 情感共鸣:4分

  • 引人入胜:5分

  • 现实相关:7分

  • 沉浸感:4分

  • 事实准确性:5分

  • 文化贡献:4分


网站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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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冯***丽: ( 2024-10-23 01: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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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师***怀: ( 2024-11-19 18:35:18 )

    好是好,要是能免费下就好了

  • 网友 菱***兰: ( 2024-11-05 13: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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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屠***好: ( 2024-10-26 16: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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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顶一个希望越来越好,一直支持。

  • 网友 冷***洁: ( 2024-11-14 11:59:22 )

    不错,用着很方便

  • 网友 詹***萍: ( 2024-11-18 03:42:54 )

    好评的,这是自己一直选择的下载书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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